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介
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(简称“民革”),是由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、由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所组成、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,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。民革成立于 1948 年 1 月 1 日,推举宋庆龄为名誉主席,李济深为主席。在 1949 年 11 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二次代表大会上,决定将 1943 年国民党爱国民主人士组建的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(简称“民联”)和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(简称“民促”)与民革进一步统一为一个组织——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(民联、民促宣告结束)。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的一个 民主党派和爱国统一战线的成员,参与了《共同纲领》的制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。 1949 年 10 月 1 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,民革、民联、民促的许多领导人参加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。建国以后,民革动员全体党员,团结 所 联系的人士,发扬孙中山爱国、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,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,履行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的职责,为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,促进一国两制、和平统一祖国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民革现在 30 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立了省级组织,现有党员 56000 多人,共有基层组织 2800 多个。民革历任主席为 李济深、何香凝、朱蕴山、王昆仑、朱学苑、李沛瑶,现任主席为何鲁丽。民革在我校有一个基层支部,现任支部主委为人文学院教授王福和。
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基层组织的任务
(1) 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和有关各项方针、政策,传达、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所布置的任务,教育和鼓励党员作好本职工作,协助本单位完成各项任务;
(2) 调动党员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为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服务、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贡献力量,表彰先进,推广先进经验;
(3) 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,推动并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时事政策,学习本党历史和章程,进行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;
(4) 维护和执行本党的纪律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教育和监督党员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,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;
(5) 密切联系群众,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反映社情民意 ;
(6) 教育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,维护社会稳定,坚决同违法犯罪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行为作斗争;
( 7 )发现、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;
( 8 )发展党员,收缴党费,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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