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民主同盟简介

 

中国民主同盟(简称“民盟”),是以文教界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的、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,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。民盟于 1941 年 3 月在重庆秘密成立的,定名“中国民主政团同盟”。成立之初参加的党派有中国青年党、国家社会党(后改称民主社会党)、中国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(后改称农工民主党)、中华职业者教育社、乡村建设协会及其他人士。同年 11 月 16 日,张澜在重庆公开宣布“中国民主政团同盟”成立。 1946 年 1 月,民盟先后把投靠国民党反动派的青年党和民社党成员清除出民盟。 1948 年 1 月,民盟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合作,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派,建立民主、和平、独立、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。新中国成立后,民盟以《 共同纲领》为政治纲领, 以国家宪法为一切活动的准则,积极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,参与经济、文教和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,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
民盟在 30 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立了地方组织,共有成员 13 万余人。民盟历任主席为黄炎培、张澜、沈钧儒、杨明轩、史良、楚图南、费孝通,现任主席为丁石孙。民盟在我校有一个基层总支委员会,现任总支主委为科技处处长、教授潘海天。

 

中国民主同盟基层组织的任务

( 1 )组织盟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时事政策,学习盟的章程和盟的历史;

( 2 )并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、决定,根据上级组织的工作布置,围绕所在单位的中心任务,开展组织活动 ;

( 3 )反映盟员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所在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;

( 4 )培养推荐盟的后备干部 ;

( 5 )关心盟员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推动盟员做好本职工作,组织盟员参加面向社会的活动 ;

( 6 )反映盟员及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意见和要求,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;

( 7 )维护和执行盟的纪律,讨论对盟员的奖励和处分 ;

( 8 )收盟员,收缴盟费。